近日,大冶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会金主持,副主任徐一龙、熊志红、贺祖望、黄开望、柯青松、乔永红,秘书长刘旭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姜鹏,副市长刘飞及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华辞去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雷吉辞去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指出,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的成果,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依据。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最终归宿。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和人大制度,形成“审议意见必须办理,不能办理必须说明理由”的社会共识;要提升意见质量,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形成客观真实的调查(审查)报告,认真整理审议意见,保证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措施切实可行;要规范办理程序,从交办、承办、反馈等环节建立和完善“环环相扣”办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定期对办理进度、质量、效果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办理动态,确保每一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都能得到积极、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