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创建单位对区域创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武汉市武昌区等32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年以上。各创建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贯彻落实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旅游部门要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新时期促进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突出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优先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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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32家)
武汉市:武昌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江岸区、东西湖区、汉阳区
襄阳市:保康县、襄城区、南漳县、枣阳市
宜昌市:兴山县、宜都市、当阳市、点军区、枝江市
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
十堰市:竹山县、郧阳区
荆州市:洪湖市、松滋市
荆门市:钟祥市
鄂州市:梁子湖区
孝感市:孝昌县、孝南区、安陆市
黄冈市:黄州区、黄梅县
咸宁市:嘉鱼县、崇阳县
随州市:广水市
来源:湖北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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