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5月19日,澎湃新闻从湖北省黄石市代管的大冶市获悉,近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降低购房成本:%契税补贴+最高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通知》显示,购买大冶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契税补贴。
对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在大冶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按元/平方米补贴;对具有大冶市非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按元/平方米、元/平方米补贴,并享受城镇市民同等教育卫生等待遇;对具有大冶市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按元/平方米补贴。
大冶市鼓励各类来冶工作的优秀人才购房,购买首套住房符合《关于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冶办发〔〕6号)文件要求的,优先享受购房补贴待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盘活地下停车位,让利向市民销售(租赁)、用于社会停车,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降低购房首付:首套20%,二套30%
《通知》显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来大冶购房的,均享受与该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实施差别化住房利率政策和首付比例。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应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相应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同时,大冶市将引导购房人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时同步申请转房屋所有权登记,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对实行“交房即交证”的房地产企业予以信用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