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年14号)
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大冶镇火石岭村火石岭小区14号楼东单元;
2.嵩阳街道办事处望箕路社区鑫华小区2号楼5单元;
3.嵩阳街道办事处阳城路社区御景东方3号楼2单元;
4.嵩阳街道办事处阳城路社区御景东方11号楼2单元;
5.嵩阳街道办事处阳城路社区中凯龙城A3一单元;
6.嵩阳街道办事处棋盘山社区龙玺湾东苑3号楼3单元;
7.嵩阳街道办事处嵩山路社区豫鑫苑商贸城10号楼3单元;
8.嵩阳街道办事处通达路社区嵩玉花园1号楼中单元;
9.嵩阳街道办事处谷路街社区鑫地华府北院6号楼4单元。
二、自年11月22日零时起,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1.少林街道办事处西十里社区望嵩巷一排1—4号、二排2—4号;
2.卢店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东商场街26号;
3.大金店镇陈楼村8组(大石头坡自然村)、海眼村3组(闫家沟自然村)。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全市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请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21日
来源登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