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列入省“共同缔造”试点的大冶市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呈现“大庄小康”图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试点,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
目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共同缔造”可以说是湖北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解决群众现实问题的需要的“自选动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好和生活质量更高,因此,把握活动的核心理念,对于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显得尤为重要。
图为:列入省“共同缔造”试点的大冶市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呈现“大庄小康”图景
既是“利益与共”,就要形成利益共同体;既是为了人民群众,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新精神和智慧,让他们唱“主角”,凝聚群众的强大力量,推动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共同缔造”的关键在“共同”,当然难点也在“共同”。据笔者从事多年的乡镇基层工作的现实来看,干部与群众之间互不理解现象时有存在,经常有干部怨言“工作拼死累活得不到群众的一句好”;同样一件事,“干部干,群众看”,个别群众不时还会冒出一句“看,这么拼还不是想要政绩”,岂不知干部们做的一些事,他们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最终享受利益的还是当地老百姓。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最根本的还是干部与群众之间“共同”不够,工作落实与群众参与不在同一个“频道”,没有凝聚群众共识,发挥好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图为:列入省“共同缔造”试点的大冶市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呈现“大庄小康”图景
有实践为例,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村民看到本湾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土地撂荒导致农业效益下降,生产关系明显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村党组织引领,组织村民们在湾文化中心先后召开5次村民代表“诸葛亮”会,大家的主人翁意识不断被激发,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成立合作社的方式“托管”村民撂荒土地,村民们共同参与生产经营,并按人口、土地面积入股“八二比例”分红,成功打造了“大庄小康”的乡村振兴模式。
图为:列入市级“共同缔造”试点的灵乡镇谈桥社区美丽乡村
“利益与共”还须激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办好为民实事,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哪里,就把工作开展到哪里,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为切入,决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灵乡镇谈桥社区黄土坡湾在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中,村民们主动提出不搞大拆大建,通过“一事一议”建设污水处理管网工程,让家家户户享受实实在在的利益。建设过程中,村民们不等不靠不要,自发组织投工投劳,本湾籍老板,知名人士积极捐资,变“要我做”为“大家一起来”,形成美好环境人人参与、基层治理人人尽力、幸福生活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杰(大冶市灵乡镇党委书记)
责编:沈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