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是哲学自古以来就在不断思考与讨论的问题,尽管是以不尽相同的名义,例如以西方哲学中的“努斯”“灵*”“精神”“心灵”“心理”的名义,或者以东方哲学中的“心”“意”“识”“思”“想”“念”的名义,以及诸如此类。今天的哲学界也仍然在意识哲学、心灵哲学、心理哲学、精神哲学等名义下和领域中继续探问这个问题。正如泰格马克所说:“虽然思想家们已经在神秘的意识问题上思考了数千年,但人工智能的兴起却突然增加了这个问题的紧迫性,特别是因为人们想要预测哪些智能体可能拥有主观体验。”在泰格马克提出的这个宣言或设想中隐含着对意识的一种未加审思和阐明的理解:人工智能目前属于有智慧的机器,但更有智慧的机器不仅仅是有智能的,而且还是有意识的;因而“意识”在这里是一种比“智能”更高的智慧形式。
一、有意识的人工智能意味着什么?
年2月4日,人工智能网有标题新闻报导说:“机器人真的有意识了:突破狭义AI的自我学习机器人问世”。在具体报导中可以读到如下内容:“哥伦比亚大学打造一只‘从零开始’认识自己的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在物理学、几何学或运动动力学方面没有先验知识,但经过35小时训练,能够%完成设定任务,具备自我意识。”
但进一步的观察表明,这里自始至终没有明确定义什么叫做“有意识(self-aware)”或“具备自我意识”。而如果我们按报导作者的意思将“有意识”或“具备自我意识”理解为有“突破狭义AI的自我学习”的能力,那么这里的“有意识”或“具备自我意识”的说法就会面临两方面问题:其一,这种有“突破狭义AI的自我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此前就已经有过,例如在DeepMind设计的AlphaZero那里;其二,自我认知、自我学习的能力并不能等同于“意识”或“自我意识”。黑猩猩用半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影像是自己,猴子则可能用一天或几天的时间。但它们与这里所说的机器的“有意识”和“具备自我意识”显然大相径庭的。
DeepMind旗下的Alpha家族涉足国际象棋
无论是“意识”,还是“自我意识”,或是“自我认识”,这些概念是互不相同的。甚至“自身意识”(self-aware)、“自我认知”(self-knowledge)“自我模式”(self-model)也都是词义接近但所指不同的概念。
哥伦比亚大学主持这个项目的利普森(HodLipson)教授说:“机器人会逐步认识自我,这可能和新生儿在婴儿床上所做的事情差不多。这种优势也可能是人类自我意识的进化起源。虽然我们的机器人这种能力与人类相比仍然很粗糙,但我们相信,这种能力正在走向一种具备自我意识的机器的途中。”千年以来,哲学家、心理学家和认知科学家一直在思考自然意识的问题,但一直进展不大。我们现在仍然在使用‘现实画布’之类的主观词汇,来掩盖我们对这个问题理解不足的现实,但现在机器人技术的发展,迫使我们将这些模糊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算法和机制。
利普森在这里表达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在自身意识问题上的研究结论,而更多是一个有待回答的基本问题:如果自身意识的概念仍然是含糊不清的,那么是否有可能以及如何有可能将它转化为具体的算法和机制,建立起它们的系统模型?
二、“心灵”“意识”“无意识”各自所指的是什么?
意识当然也是哲学家和思想家始终在思考的艰难问题,而且这些思考在所有古代文化中都可以发现,而且是以不同的名义进行。在所有关于意识的思考中,“意识”在概念上得到最明确界定并因此而得到最通透讨论的思想传统还是应当属于佛教唯识学。
历史上佛教的意识理论大多将如今人们常常使用的“心灵(mind)”概念一分为三,即“心”(citta)“意”(manas)“识”(vij?āna)。它们或是被视作同一个东西的三种功能,或是被视作对同一个东西的三种诠释,又或者被理解为“心灵”的三种类型或三个发展阶段。大乘唯识学因此也将它们命名为“第八阿赖耶识”(含藏之识)、“第七末那识”(思量之识)和“前六识”(分别或分辨之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与它相对应的概念实际上并不是C打头的“意识(consciousness)”,而更应当是M打头的“心灵(mind)”。“心灵”的外延比“意识”更大。后者通常被包含在前者之中,即意味着“心灵”的“被意识到的”部分。
现代语言中的“意识”概念常常会被当作“心灵”的同义词来使用,无论是汉语的“意识”,还是德语的“Bewu?tsein”或英语的“consciousness”或法语的“conscience”。而这往往会造成混乱。实际上也将“心灵”区分为“现象学的(显现的)”和“心而上学的(不显现的)”,前者是在胡塞尔意义上的意识现象学分析,而后者则是弗洛伊德用来标示自己的无意识研究的概念。无论如何,这个意义上的“意识”所对应的都是佛教中的全部八识或六识的“心意识”,而不是其中的某个“意识”,无论是第七识,还是第六识。
广义的意识泛指一切精神活动,或者说,泛指心理主体的所有心理体验,如感知、回忆、想象,图像行为、符号行为、情感、意欲,如此等等,皆属于意识的范畴。它基本上等同于“心灵(mind)”的被意识到的部分。
这里要特别说明:广义上的“意识”不仅仅是指与表象、判断、认识有关的心理活动,看到的鲜花,听到的音乐等;而且还包含另外两个种类,情感(感受)和意欲(意志)等。例如,我对噪音的厌恶感受,我对鲜花的舒适感受;我对某物的欲念或对某人的同情。它们都指向某物,都具有指向对象或客体的意向结构。易言之,“有意识的心灵”在总体上可以一分为三:表象意识、情感意识、意欲意识。因此,意识活动的范围要远远大于智识活动的范围;后者只是“知”,是前者“知情意”的三分之一。
纯粹的智识活动在今天的人工智能研究那里可以发现。由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开发的现状目前还仅仅在于模拟、延伸、扩展和超越人类智能,因而从人工智能向人工意识的发展必须考虑将人工情感和人工意欲的因素纳入人工意识和人工心灵系统的可能性。更进一步说,要谈论人工意识的可能性,至少还需要在人工智能中加入人工情感和人工意欲方面的因素;而要设想人工心灵的可能性,则更需要加入无意识、潜意识、下意识的因素。这里我们也会遭遇有心灵的机器人是否会做梦,是否需要做梦的问题。
这里我们已经预设了对一个问题的肯定回答:人工意识或人工心灵是否需要以及是否可能完全模拟人类意识或人类心灵的思考。
三、“意识”与“自身觉知”和“自我意识”的区别是什么?
德文用“自身意识”(Selbstbewu?tsein)与“自我意识”(Ich-Bewu?tsein)来表达的本质差异在英文中并未得到应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