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严办重罚生产问题猪油违法食品厂
新华台北9月8日电(陈键兴
杜斌)台湾卫生部门下辖食品药品监管单位8日公布相关检验结果,此前查获以馊水油等混制的“全统香猪油”竟符合标准。但该单位表示,由于原料来源是回收废油,违法相关法规,相关制品都须下架。
当天,台行*管理机构发言人孙立群表示,“全统香猪油”虽检验合格,但为非法产品。对违法食品厂一定要严办重罚,让民众安心。
本月4日,台湾警方通报,经查发现郭姓涉案嫌疑人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馊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强冠公司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进并制成“全统香猪油”上市贩售。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查明,强冠公司今年2月至8月间共出产劣质猪油782吨,除库存137吨外,还有645吨对流入市面。截至7日下午2时,该单位与各县市卫生局总计稽查食品工厂、夜市、摊贩、供饮食场所等5797家次,查明购买强冠公司劣质猪油的下游业者总计971家,已封存油品数量142.1吨,对136项相关制成品下架封存回收216.4吨。
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人士8日表示,依据检验结果,怀疑这批劣质猪油来源为回收的油炸用油。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油炸废油不得回收精炼进入食品链,所制成的食品都必须下架。强冠公司生产的“全统香猪油”经过精练,除重金属检验尚未完成,其他项目都符合卫生标准。
此外,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还表示,食品制造业者、餐厅业者及小吃摊贩业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回相关劣质猪油,8日零时起若被查到仍继续使用,将被处以6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