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孩输血染艾滋病起诉医院 当地规定不立案
[提要] 13岁的女孩晶晶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河南省渑池县人民医院。事实上,这个女孩因为输血感染了艾滋病,而不得不选择了这样的迂回诉讼。因为,艾滋病案件在河南省内法院不得立案。 今年3月,与晶晶有同样遭遇的涛涛因感染艾滋病死亡,家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本报 田乾峰 摄
艾滋病患者的特殊诉讼
11月27日,一场特殊的诉讼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13岁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事实上,这是一个迂回诉讼。晶晶更严重的病是输血感染的艾滋病,但当地规定这种诉讼不得立案。
同晶晶一样,不少孩子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
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艾滋病。 ”
以丙肝的名义起诉
11月27日早上8点———渑池县人民法院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
38岁的孟珍(化名)和丈夫提前20分钟来到法院。他们作为女儿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岁的晶晶独自等候在临时借住的家中。和孟珍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十几名同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属。
因为艾滋病案件在当地法院不能立案,孟珍只能以女儿输血浆后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
法庭并没有准时开庭,直到8点50分,被告方渑池县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才走进审判庭。律师的迟到“点燃”了患者家属们的怒火,“你怎么替医院说话?要是你孩子被染上呢?”
还未开庭,气氛就紧张起来。
这时,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负责人走过来,笑着跟孟珍说:“今天不开庭了,法官出差了。”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孟珍,她“嘭”地推开审判庭的后门,找到值班的法官说:“你们开庭不开庭?不开庭我去喊院长!”
法官见状,说:“好,好,等一会儿喊个人就开庭。”
十分钟后,审判员、书记员、审判长先后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便起身离开,由审判员一直主持审判。
当天,从北京赶来的律师周细红和民间艾滋病组织志愿者徐海峰免费代理了晶晶的案子。
虽然是以丙肝的名义起诉,原告律师仍然在法庭上提出了“医院输血导致患者感染丙肝和艾滋病”的指控,并出具了相关证据和票据,提出索赔16万余元,并追加2万元医疗费的要求。
医院律师并未对感染事实做任何辩驳,只是提出赔偿额度应按国家标准赔付。
担心影响女儿将来上学,孟珍没有让晶晶出庭。
当天上午11点左右,庭审结束。被告方代理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后,匆匆离场。孟珍说:“律师怕这些人再围攻他。”
意外查出艾滋病
今年春节前,常年拿药当饭吃、打针不知道疼的晶晶又病了,咳嗽、发烧。2月16日,晶晶再次住进渑池县人民医院,诊断医生仍是她熟知的杨大夫。诊断结果:上呼吸道感染。
吃药,输液,到春节前一天,杨大夫跟晶晶母亲说:“没事儿,回吧!”孟珍给晶晶拿了药,带她回了家。
3月15日,晶晶开始冒汗,发烧后出现昏迷。一路上插着氧气瓶,晶晶被送到西安西京医院儿科。孟珍以为女儿得了白血病。
抽血,检查。检测结果出来时,医生对着孟珍“吼”:“你女儿输过血没有?”
孟珍说:“没有。”
“再仔细想想!”
“输过血浆没输过血。”
“一回事!你女儿得的是艾滋病!”
孟珍蒙了,她问:“啥是艾滋病?”医生愤怒了。
医生让孟珍将女儿从西京医院转到西安唐都二院感染科。搞明白艾滋病后,孟珍一路上泪如雨下:“老天爷掉块石头咋偏偏砸到我女儿头上?”
3月29日,晶晶出现休克,病情恶化。医生建议,转到北京地坛医院治疗。“当时晶晶都不能走了,只能背着走。”4月份,晶晶在地坛医院经过治疗,病情得到控制。
这时,孟珍突然回想起渑池县医院裴大夫的“莫名”提醒,才觉得别有深意。晶晶的病常年看不好。一次,在医院走廊,裴大夫跟她说:“暑假带孩子去西安查查病,河南查不出来。”她没有留意,心想:“发烧感冒去什么西安啊!”
诊断结果出来那一刻,孟珍明白了,给女儿输过血的杨大夫,为什么每次在街上碰到总躲着她走。
孟珍几乎要疯了。
院方承认输血感染
孟珍没有找到当年晶晶在渑池县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始不承认给晶晶输过血浆。
孟珍唯一的有力证据是女儿晶晶一份1995年12月18日的出院证,入院日期为1995年12月9日。这份证明,只能证明女儿曾在渑池县人民医院住过院,却不能证明医院为其输过血。
去医院要病历,院方称“保管不善,找不到病历”。
为拿到病历,孟珍每天跑到渑池县人民医院“贴身”跟着院长,“走哪儿跟哪儿”;死盯着当年给女儿输血浆的大夫杨素娥不放,“踢开办公室”,“跟到家里”,并说,“女儿有个三长两短,跟你一命抵一命”,搞得“医生杨素娥压力很大”,最终渑池县人民医院步步妥协。
今年4月27日,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具第一份证明:“因我院1997年以前住院病历保存不完善,1995年住院患者晶晶的病历,经查找后未找到,可能已遗失。”
孟珍不满意,再次“闹”到医院。6月25人,院方在压力下最终承认:“我院承担对病历保管不善的相应责任。”
拿到两份证明材料,今年9月26日,院方与孟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中,院方首次承认“患者晶晶1995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住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输过血浆”,并承认晶晶感染了艾滋病的事实。
协议中,院方同意“每年支付艾滋病补偿款”,“照顾”患者急用钱,医院先支付了两年的费用。
迂回起诉医院
从检测出女儿感染艾滋病,到寻找证据起诉医院,孟珍经历了一个由死到生的过程。
确定艾滋病后,3月27日,孟珍带女儿从西安绝望地回到渑池。第二天,她将50平方米的房子匆忙以2万元卖掉,揣着亲戚们资助的钱,带女儿到北京地坛医院。“路上跟老公说,要不带女儿到海南旅游一趟,跳海死了算了!”
4月初,刚到地坛医院的孟珍极度恐惧,病房里的什么东西都不敢触摸。“一个月不洗脸,不洗头,进病房从来不敢坐。吃饭时,一看见老乡来找我们,拉着女儿就跑。”孟珍说,“怕被人抓起来,给软禁了!”
后来,住院的老乡介绍她认识了一民间艾滋病组织的负责人李丹。“李丹免费给我们提供资料,又带我们逛北京城,还带我们去吃饭。”当时,越想越觉得李丹是骗子,孟珍心想,“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对李丹的建议,她只是应付着,“一边听,一边忘”。只是,她每天将包里的钱裹得紧紧的,把女儿看得牢牢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李丹和病友们的善意终于打动了孟珍,孟珍终于相信“天下还是好人多”,明白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致“不知道怎么去感谢对方”。6月份,从北京回到渑池县,孟珍主动去寻找更多的感染者,与患者交换信息,收集证据。
拿到补偿协议后,孟珍决定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连续去了两次,法院都不立案。法官说,艾滋病案件省内法院不立案。
无奈,她只好以“输血浆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法院终于受理此案。
未知的感染人数
寻找证据过程中,孟珍找到了一个个“隐身”在人群中,与她有同样经历的艾滋病患者家属。一些患者家属得到了补偿,还有的患者死在家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渑池县城关镇涛涛(化名),男,1995年4月8日生。1995年8月21日,涛涛因腹泻到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以孩子身体太差为由给涛涛输了三袋血浆。2005年7月,涛涛因骨折住进洛阳市正骨院,检测出艾滋病病*。2006年4月,家属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因病历丢失和医院不提供病历,被迫撤诉。2007年3月26日,涛涛在家中病故。因住院病历丢失,涛涛的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只有一张HIV检测报告。
还有患者,耗时长达3年,起诉医院后获得补偿。
在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查明了艾滋病血液的来源———1994年3月到1996年3月间,焦作市卫校向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多次提供血浆,其中部分血浆含有艾滋病病*。
到底有多少婴幼儿在1994年至1996年输过带病*的血浆,渑池县人民医院至今未公布具体名单。
医院未寻当年输血者
事实上,早在2002年,渑池县人民医院便遭艾滋病患者起诉,然而医院在得知艾滋病血液真相后,并没有主动去寻找其他患者,只是当患者一一发病并找到医院后,才私下签署补偿协议。
医院补偿的对象仅限于保存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对于没有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医院则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即使告知患者也没有用,艾滋病只有等病发时才能治疗。”刘点松说。刘点松曾任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后来,他从儿科调到门诊部。
11月28日,他告诉,因血浆造成患者感染艾滋病一事不是某个医生的问题。“当年,缺乏检测手段和工具,连医生都不知道什么是艾滋病”。
同一天,数名患者家属追问渑池县卫生局纪检委方书记:“为什么你们知情却提前不告知?为什么不按病历主动去寻找输过血的患者?”对方回答说:“电视上有宣传广告,谁都可以免费检测。”医院*委副书记赵左峰说:“下雨房屋漏水,十几年了,病历都毁了很多。”
孟珍向渑池县卫生局、渑池县人民医院、县委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赶快找到全县当年曾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输血浆的患者,对他们进行检测。“早一点发现,或许他们还能多活两年。”对此,县卫生局纪检委书记客气地跟她说“谢谢你的建议”。本报 田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