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安局
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特告知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至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惩处。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便利。凡为逃犯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不能心存侥幸,尽快选择投案自首道路,争取从宽处理。
五、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逃犯线索。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在逃人员,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视情奖励元至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告知适用所有在逃人员。
举报电话
-
刘警官
附:在逃人员基本信息
大冶市公安局
年11月28日
大冶警方网上追逃人员名单1、吴永平,男,4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海村大李伏益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吴永平
2、曹荣华,男,5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叶家庄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曹荣华
3、石志强,男,4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金山村罗仕独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石志强
4、叶宗林,男,3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办事处叶家坝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叶宗林
5、王贤枝,女,5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毛百世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王贤枝
6、曹细能,男,3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中堰村曹永泰湾,涉嫌故意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曹细能
7、张育安,男,4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茗山乡张子禹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张育安
8、卢金奇,男,51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磨山村卢家新屋湾,涉嫌猥亵儿童。
犯罪嫌疑人卢金奇
9、王中能,男,4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项谷文村王元胜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王中能
10、陈前华,男,4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株林村虾子地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陈前华
11、石金星,男,4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民主街居民委员会,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石金星
12、罗祖恒,男,5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上罗村上罗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罗祖恒
13、程鹏,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榨桥村程下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程鹏
14、曹忠良,男,4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顶坜垴村石桥林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忠良
15、曹亮亮,男,32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方至畈村方至畈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亮亮
16、曹堂,男,2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方至畈村方至畈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堂
17、曹庭元,男,4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水南湾村水南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庭元
18、曹平利,男,4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平利
19、曹利华,男,4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叶家庄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利华
20、曹继松,男,4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叶家庄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曹继松
21、陈国金,男,4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塘桥村陈景湾,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陈国金
22、李正名,男,4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办事处龙角山村,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李正名
23、张铁创,男,4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余华寺铁矿宿舍楼,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张铁创
24、柯红*,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下袁村刘家咀小区,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柯红*
25、吴兴旺,男,2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泥村周进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吴兴旺
26、石欢,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石洪甫村西南小区,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石欢
27、冯应胜,男,28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上冯村上冯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冯应胜
28、袁格斌,男,32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程湾村沈家庄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袁格斌
29、*文明,男,3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下方村*钊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文明
30、吴胜华,男,31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港边村柏树下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吴胜华
31、王长青,男,4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洋塘村王三房小区,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王长青
32、吕诏武,男,3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小箕铺村吕匆大屋湾,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吕诏武
33、郭盛奎,男,4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金湖大道,涉嫌强迫交易。
犯罪嫌疑人郭盛奎
34、甘彬彬,男,3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下冯村甘家湾小区,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甘彬彬
35、叶序熙,男,31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叶家坝村下叶小区,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叶序熙
36、陈国平,男,5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团结街居民委员会保安大道,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陈国平
37、徐仕博,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安平路,涉嫌开设*场。
犯罪嫌疑人徐仕博
38、陈雪筠,女,5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金湖大道,涉嫌合同诈骗。
犯罪嫌疑人陈雪筠
39、纪宏持,男,5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金湖大道,涉嫌合同诈骗。
犯罪嫌疑人纪宏持
40、陈海蛟,男,4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新建一中,涉嫌合同诈骗。
犯罪嫌疑人陈海蛟
41、雷学武,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西海村道城咀雷西湾,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雷学武
42、*晓伟,男,3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徐家垴街,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晓伟
43、尹杰,男,2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北泉村下尹湾,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尹杰
44、*锐,男,31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驾虹村*汪二湾,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锐
45、*镇,男,3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下畈村细下畈湾,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镇
46、柯欢,男,3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柯楚宇大屋湾,涉嫌组织卖淫。
犯罪嫌疑人柯欢
47、谢良鹏,男,6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牯羊村上谢家湾,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犯罪嫌疑人谢良鹏
48、焦正燃,男,5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焦和村焦和湾下新屋,涉嫌串通投标。
犯罪嫌疑人焦正燃
49、*大龙,男,4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田垅村*庭斌湾,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大龙
50、张平胜,男,3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田垅村张家湾,涉嫌非法拘禁。
犯罪嫌疑人张平胜
51、曹玉旺,男,46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铜绿山矿社区五村小区,涉嫌开设*场。
犯罪嫌疑人曹玉旺
52、柯东亮,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铜山村青山路,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柯东亮
53、汪平平,男,3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汪拳村北湾,涉嫌非法拘禁。
犯罪嫌疑人汪平平
54、程良东,男,4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湖办事处汪拳村程文秀湾,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程良东
55、周旭,男,31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东街新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犯罪嫌疑人周旭
56、周敏,女,34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贺桥村民委员会周福益湾,涉嫌销售伪劣产品。
犯罪嫌疑人周敏
57、袁彦成,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西畈村袁岗湾,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袁彦成
58、吴丰青,男,6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祝山村塘角吴湾,涉嫌合同诈骗。
犯罪嫌疑人吴丰青
59、李华前,男,4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马龙村李万隆湾,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李华前
60、占志信,男,4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金山街道王坛村长嘴湾,涉嫌串通投标。
犯罪嫌疑人占志信
61、余延伟,男,37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罗桥村楼屋庄湾,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嫌疑人余延伟
62、吴永强,男,50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岩峰村山下吴湾,涉嫌交通肇事。
犯罪嫌疑人吴永强
63、*开伟,男,30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青松村丛树林湾,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开伟
64、*志华,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鄢畈村伍家庄湾,涉嫌非法拘禁。
犯罪嫌疑人*志华
65、*营,男,29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鄢畈村伍家庄湾,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犯罪嫌疑人*营
66、*三营,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鄢畈村伍家庄湾,涉嫌敲诈勒索。
犯罪嫌疑人*三营
67、盛光波,男,33岁,户籍地:湖北省大冶市殷祖镇董口村盛斌湖湾,涉嫌妨害公务。
犯罪嫌疑人盛光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大冶公安在此呼吁所有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抓住机会,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