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十大行动举措包括:加快推进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优化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管辖自贸试验区执行案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专家库、建立外籍调解员队伍、创新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规则、健全与南京海事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共建自贸试验区商事非诉对接中心、设立涉自贸试验区案件集中送达中心、构建全方位府院协作机制。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自贸试验区司法品牌为目标,妥善化解自贸试验区各类纠纷,依法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积极为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连云港法院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十大行动举措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全市法院特别是连云区法院、开发区法院,要坚持对标国际高标准,探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自贸试验区各类纠纷,主动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护航排头兵作用,为连云港自贸试验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加快推进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结合自贸试验区特点、定位以及辖区实际,加快推进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立案审理、执行由连云区法院、开发区法院管辖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一审民商事案件。对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等纠纷,层报上级法院,积极争取授予自贸试验区法庭管辖。建立健全联系市场主体的机制平台,定期到企业走访、座谈、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主动征询司法需求,推进法律服务信息化。依托远程视频庭审等平台优势,为自贸试验区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式审判服务,协助自贸试验区当事人完成省内、省际跨域立案。
二、优化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科学配备审判团队,积极推进审理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合议庭建设,提升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市中院设立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合议庭,加大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力度,规范域外法查明途径,正确适用准据法,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一般法律原则。把破产上升为立案、审判、执行之后民商事审判的第四环节,在市中院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改革管理人市场准入与选任机制,扎实推进执转破工作,完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构建有利于开放型经济体制的营商环境。
三、集中管辖自贸试验区执行案件。由开发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法院涉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执行案件,集中开展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开展协同执行和集中执行等方式,公正高效办理涉“一带一路”执行案件尤其是涉及自贸试验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土地腾退、产业升级执行,高效兑现权利人胜诉权益。探索完善海关监管所涉进口固体废物退运的强制执行机制,共同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进口行为,促进自贸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
四、完善涉外商事案件专家库。聘请在国际投资、贸易、航运物流等领域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境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参与涉金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技术性、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实现不同领域案件的有效化解。加强与专家库成员的联合调研,探索在市中院设立自贸试验区司法研究中心,对可能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型交易模式及相应案件进行前瞻性研究,及时发现、总结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
五、建立外籍调解员队伍。加强与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机构的协调对接,邀请相关涉外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选聘熟悉中国情况、热心公益事业的外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建立国际化、专业化特邀调解员队伍,参与调解案件,不断提升涉自贸试验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六、创新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规则。积极参与涉自贸试验区相关条例、文件制定,促进自贸试验区公平、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规则形成。统一规范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原则理念,对审理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加大研判力度,编写类案审理指南,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作用。加强与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的沟通协作,统一进出口货物、综合保税区所涉“贴牌加工”等自贸试验区重点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促进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七、健全与南京海事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法庭协作配合,建立常设联络机构,妥善协调处置海事、海商事纠纷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的货物运输、港口作业、生态保护、知识产权等纠纷的案件管辖冲突,协助开展立案、材料收转、送达、保全等工作,合力打造高效执行协作平台,适时开展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强与连云港海事法庭“一带一路”非诉服务分中心的协作,推进建立“一带一路”海事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共同打造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业务协作示范区。
八、共建自贸试验区商事非诉对接中心。探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市司法局、律协、仲裁委等单位和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建连云港自贸试验区商事非诉对接中心,完善调解前置程序和移送机制,加强与连云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连云港自贸试验区仲裁服务中心的工作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解决纠纷,合力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和效果。
九、设立涉自贸试验区案件集中送达中心。依托自贸试验区法庭,设立集中送达中心,采用“互联网+送达”方式创新送达模式,按照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外勤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等顺序开展送达工作,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共同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自贸试验区办理设立、变更业务时,将其登记的住所作为依法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企业等市场主体承诺承担因提供虚假地址和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拒绝签收等导致无法及时送达的不利后果。
十、构建全方位府院协作机制。建立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连云区*府的定向联络机制,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深入探讨交流自贸试验区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部门协作,建立涉自贸试验区重大信息互通交换机制。完善金融司法与监管协作机制,积极回应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司法需求,切实维护金融市场安全。
“中华药港”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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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晓供稿
市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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