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冶组通[]8号)精神和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缺编情况,经请示市*府批准,决定面向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任教,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岗位60个。详见附件1《年大冶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
大冶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相应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低学段岗位;
4、报考岗位与现任教学段一致;
5、在我市农村学校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2)处分期未满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4)违反计划生育*策的。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8月3日至7日到本人所在乡镇(场、街办、开发区)中心学校(矿学校)报名,中心学校(矿学校)对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中心学校(矿学校)收齐报名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8月10日至1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集体报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报名截止时间:年8月11日下午4时。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到中心学校(矿学校)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14日。
(三)考试。
以笔试方式进行。选聘岗位数与笔试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笔试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年8月15日8:30-12:00(迟到半小时者严禁进入考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大冶市滨湖学校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为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笔试环节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研究决定。根据笔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在大冶*府网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岗。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七)聘用。新选聘人员上岗后直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请应聘者慎重考虑。
2、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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