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多看浦江事体早知道
喝酒不开车的道理
广大驾驶员朋友都知晓
但是作为同车人
如果明知驾驶员酒驾
且不制止其驾车行为
也可能会被
列为同案犯获刑哦!
近日阿拉大浦江
就有这么一起案件判了!
年12月13日凌晨,民警看到该车有嫌疑,随即勒令司机停车熄火,当时司机有试图溜走的嫌疑,面对讯问后承认自己喝酒了:
“民警:停车熄火!把钥匙给我!跑什么!行驶证驾驶证拿出来。
秦某:行驶证驾驶证在家里。
民警:喝酒了吗?
秦某:喝了。”
▲秦某接受血液酒精测试
驾驶人秦某被民警从车内带出时,眼神偏移、步伐迟缓,且当场承认自己喝酒了。后被民警带走接受调查,确认其有酒驾嫌疑。
而视频中,秦某的朋友范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
不过,让坐副驾驶座的范某意想不到的是,虽然他没有开车,但也被检察机关追诉其刑事责任。范某事后后悔不已。
▲范某接受检察官讯问
检察官:当时为什么让你的朋友去开车?
范某:当时我喝多了、喝懵了。
检察官:你知道司机是喝过酒的?
范某:我知道。
检察官:你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为什么还是让他开了呢?
范某:这个…他把车开出来,我上车坐在副驾驶座,车已经发动了,我也不能把钥匙拔下来。后悔!
检察官:为什么后悔?
范某:不应该让他开这辆车。酒后不应该开车。
检察官介绍,年12月12日傍晚5点左右,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和秦某两人,由范某驾驶其妻子的车辆,去浦江生活广场喝酒吃饭娱乐,一起玩的还有其他几位朋友,一直玩到凌晨0:35分左右结束。
两人在路边叫代驾,代驾开价元,他们觉得太贵了。讨价还价中,秦某自告奋勇、从范某的手中拿过钥匙说我来开。
检察官:“当时范某有两个想法:第一能省点钱就省点;第二,反正不是他开车,是朋友驾驶的,万一抓到了也不关他的事。于是范某就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秦某开车行驶了8公里左右,在航瑞路这里被民警设卡查获。”
这下
所谓的朋友帮忙开车
却把自己"帮"上了法庭
范某虽然没有开车
但他提供车辆、
并纵容秦某醉酒驾驶
属于共同犯罪
素材来源:宣克炅
经查,秦某不仅醉驾,而且发现其多次违规后被扣13分,已没有驾驶资格了、竟然还胆敢醉酒驾驶。
记者了解到:范某的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元。而取走范某手中车钥匙自告奋勇开车的醉酒驾驶人秦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零15天,并处罚金元。
真是一对
“坑你没商量”的损友啊!
再回顾下小浦以前报道的新闻:
大浦江一司机被拘5日!只因不肯付5块一天停车费……
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案例……
大家可千万不要学他们哦
重要公告!济阳路(卢浦大桥-中环路)月底双向封闭施工!预计持续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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