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由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华等19名被告人涉黑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一审宣判。合议庭认为,检察机关对唐某华等19名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均应予以采纳。
其中,合议庭对被告人唐某华以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7宗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8名被告人判处两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
唐某华等19人涉黑案
案情回顾:被告人唐某华系某建筑集团公司董事长。年1月,唐某华曾因犯抢劫罪被原大冶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唐某华一直在武汉承接建筑工程,积累资本。年初,唐某华到大冶市金牛镇投资建设工程,陈某开始跟随唐某华并服从唐某华指挥、领导。
年7月至8月,唐某华在未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并指使陈某安排夏某、*某、张某等多人采用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驱散阻止施工的村民。至此,以唐某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其后,唐某华以其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为依托,继续采取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方式,笼络和吸纳吴某、邱某、张某、李某、柯某、*某、程某、雷某、余某、项某、朱某等多人加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逐步发展、壮大。以被告人唐某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年至年期间,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多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在大冶市金牛镇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及房地产、猪肉、混凝土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网络图
为将此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铁山区检察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院小人少、案情复杂、疫情阻断等各方面困难,扎实推进案件办理工作。
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倍受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