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方案。
目前,12个县市区可先行先试,
分别是
▽
武汉市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
以及大冶市、*石市铁山区、
洪湖市、麻城市、钟祥市、沙洋县、
恩施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
武汉市还可自定其他行*区开展试点。
试点至年底结束。
01
什么是“三权分置”
▽
宅基地“三权分置”,
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闲置房屋使用权。
02
12地为何成为试点
▽
省国土厅介绍,参与试点的12个市县区
基础条件较好,基层管理队伍号召力强,
群众积极性较高。
试点将尊重民意,不急于求成,
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不突破。
03
试点地区可以怎么做
▽
所有权方面
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方面,
试点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将在宅基地规划布局、占地标准、
村容村貌、文化传承、环境保护、
资格认定、流转使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资格权方面
试点中,
将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内涵、认定主体、认证程序、
确权方式、权能作用等。
方案鼓励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研究制定
宅基地资格权的
取得、保留、注销、恢复等管理办法。
使用权方面
试点地区将探索使用权的
主体、范围、对象、用途、
年限、方式、担保及收益分配机制。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举例,
农民也可把闲置农房出租给企业或个人,
由后者经营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
也可用农房使用权入股,
分享农家乐的经营收益。
04
适时全省推广
▽
据悉,试点结束后,
我省将提炼经验模式,
建成一批宅基地“三权分置”示范乡村,
提出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改革建议,
适时向全省推广。
突然,
小编好想去农村!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张峰
校对:张敏
监审:明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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