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我省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20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省脱贫攻坚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专班(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人:程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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