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其中,湖北13地拟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具体公告如下:
年7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队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央*委关于双拥工作的决策指示,围绕服务*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队建设全局,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民关系,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队建设改革备战,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民爱国拥*、爱民奉献的*治热情,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人事务部、中央*委*治工作部将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并对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经各地各部队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年8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县)和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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