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贯彻落实《大冶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活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投诉。
一、监督投诉范围
(一)企业和群众的所急所盼漠不关心,服务对象的询问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能够明确答复而不答复的;
(二)行*审批过程中,存在有变相设置或增加前置条件,变相证明或“奇葩证明”,以繁杂程序给企业和群众出难题,致使群众多头找、多次跑;
(三)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将自愿性收费项目和无偿服务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和将行*事业性收费职能转移到学会、中介组织或下属单位收费的;
(四)向企业和下属单位推销商品,以各种名义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及“吃、拿、卡、要、报”的;
(五)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的;
(六)不落实招商引资有关*策规定,未及时兑现承诺的(以国家*策为基准);
(七)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有参与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或故意刁难、索要钱物等影响、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
(九)窗口或部门单位存在“冷、盲、滑、假、僵、梗”等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十)有其它影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为的。
二、投诉形式
投诉人可以采取来访、来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联系方式
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平台
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