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不履职尽责干部受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处主任、王英镇*委书记左高峰同志(副县级)履职不力问题。经查,今年春节期间,王英镇发生森林火灾4起,烧毁森林面积85亩,左高峰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监管工作不到位,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市委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由阳新县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市水利水产局水*监察支队支队长夏建明同志履职不力问题。经查,年2月,市水利水产局在暗访过程中,发现市水*监察支队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理懈怠、风气不正,存在大面积的工作人员迟到、脱岗现象。夏建明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未全面准确掌握情况,执行制度不严,管理失之于宽,措施乏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市水利水产局*委研究决定,给予夏建明同志*内警告处分,并对其他违纪当事人给予*纪*纪处分。
3、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石有建同志慢作为问题。经查,年1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策范围内一次性拔付大冶市殷祖镇南山村50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并明确要求于春节前支付到位。该局计划科科长石有建同志办事拖拉,导致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拔付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市交通运输局*委研究决定,将石有建同志调离现职岗位,并给予诫勉处理,诫勉期半年。
按照市委要求,全市各级*组织对不履职尽责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人和事,组织部门将按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核实,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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