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销量是涨是跌?
库存数量还有多少?
下月起
湖北省将建立
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房源信息一目了然
大冶人买房更有谱了!
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国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须在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定期发布本地区上月房地产市场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
供应信息
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套数及面积
住房租赁企业及租赁项目名单
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宗数和面积
交易信息
新建商品房、存量房销售套数和面积。
库存情况
已批准预售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的套数和面积。
信息发布方式
发布窗口
各市、州、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辟信息发布专栏,设置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程序
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要统计土地供应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10日前向本级房管(住建)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并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各市、州、县房管(住建)部门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时发布。
通知还要求
各市、州、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信息发布专栏,设置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数据信息应与报送省住建厅月报数据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应采尽采、统一口径,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并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对误导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第一时间回应、主动澄清,正面引导舆论。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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