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
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3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市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仍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已经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再次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有社会保障卡
1、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社会保障卡正面左上角标有银行名称)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并设立密码。
2、已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6个月以上,但并未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请尽快前往社会保障卡所标识银行进行存取款一次,以确保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待遇领取人员在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后,请耐心等待,无需到乡镇(街道办)进行变更,无需到社保中心进行登记,省社保中心将分批次统一进行变更工作。
(二)参保人没有社会保障卡
没有申办社会保障卡的待遇领取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各发卡银行设立的社会保障卡办理窗口申办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后每月1—14号到所在乡镇(街道)行*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办理卡号变更登记业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窗口后,可暂缓办理。
年4月15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