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保险部分业务暂停办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办发〔〕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7号)文件精神,我市将进行业务扎账和信息系统升级调试。期间,全市(含市本级、大冶市和阳新县)企业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转移接续、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缴费等业务将暂停办理。同时,全市企业社会保险费代征银行也将暂停办理企业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业务暂停时间为年7月1日0:00至7月8日24:00,自年7月9日0:00恢复。因暂停服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年6月30日
本期来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本期编辑:胡颖
值班主任:徐道发本期监制:吕旭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