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大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6月04日09点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府采购计划编号:冶财采计备[]号
招标编号:冶招[]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年(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税费、管理费等费用),投标报价超出此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视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符合《*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劳务派遣业绩,提供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现场查询已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其投标无效。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