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大冶市城区路段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5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冶财采计备号
2.项目编号:冶招号
3.项目名称:年大冶市城区路段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24元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且每年利润大于0)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至少须配备两台专业清淤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缴费单)
(五)参加*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说明)
(六)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提供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截止之日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发票和社保网站截图)。
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之日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个万元或以上金额城区管网清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且具有网上可查询业绩截图及可查询网址,资格审查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