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冶市陈贵镇人民*府的陈贵镇三眼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3月25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冶招[]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冶财陈采计备[]61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陈贵镇彭刘伍桥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件:人民币.00元,报价超出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资金来源:财*资金
采购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大于0元;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市*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提供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9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