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医疗反腐聚焦更加精准骗保红包
TUhjnbcbe - 2021/6/18 14:02:00

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新的一年医疗反腐问题聚焦更加精准。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

编辑

医小观

审核

医观媒体中心

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卫医函〔〕85号,简称《要点》)。

《要点》总共5个方面10条内容,与年度5个方面20条相比,条数大幅度下降,可见,新的一年医疗反腐问题聚焦更加精准。

骗保、红包、回扣依然是重点

与往年纠风要点对比看,骗保、红包、回扣依然是医疗反腐的三大重点。在今年五个方面10条重点中占据两个方面4条。

在加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力度方面,要盯紧群众治病救命的“钱袋子”,不让医保基金变成欺诈骗保者的“唐僧肉”。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严惩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特别提醒两点:一是要切实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这是我国第一部医保基金监管的法规,今年5月1日起执行,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就是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是否规范的唯一评价法规。

二是一定要切实重视“诊疗规范”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诊疗行为是否属于“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判定的主要依据是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定要把“诊疗规范”的学习、贯彻和执行列入*治业务学习的重点。

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乱象治理方面,要以影响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的“身边事”为切入点,精准纠治收受“红包”行为,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严惩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医疗乱象。进一步畅通针对“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严查快结。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特别提示:医疗机构一定要重视“投诉”,因为红包、回扣问题线索主要是“投诉”。

《要点》要求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要求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除聚焦“红包”“回扣”外,《要点》同时继续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包括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医院建设。

联合惩戒将加力

在加大部门联动查处案件和联合惩戒力度方面,《要点》提出将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行风建设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全面融入医改*策。

“九不准”将升级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央*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的要求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即: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今年的纠风工作《要点》在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方面,要求持续加强*对纠风工作全面领导,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落实纠风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出以现行*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针对当前行业乱象的突出表现形式,配套对应罚则建议,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策层层细化、落地见效。

这一安排非同小可,务必引起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高度重视,按照《要点》,具体思路是“出台覆盖范围更广、操作性更强的医疗卫生“九不准”升级版,参照《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务处分法》《执业医师法》等*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处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细化行为内容,配套对应罚则”用于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策层层细化、层层落地。特别注意三个词:升级版、细化、罚则,而且这一任务是唯一要求在6月底前需要完成的。

新增新冠疫情防控

从《要点》内容看,新增了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两项内容,一是坚决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二是打击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首提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在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方面,除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外,还计划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这也是首次提出。尽管年曾经提出“规范医商合作交往途径”,明确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行为底线,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但并没有将医商关系提高到“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高度。

而且清楚明白提出具体要求是:构建“亲清”守纪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详细正文如下:

关于印发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风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决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二、打击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

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五、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

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六、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医院建设。

七、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构建“亲清”守纪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八、加大不正之风案件联合惩戒力度

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九、高位引领推动纠风工作落地见效

持续加强*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不断提升部门间联动协作效能,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行风建设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全面融入医改*策。在落实纠风要点过程中,要注意选树行业作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

十、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以现行*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针对当前行业乱象的突出表现形式,配套对应罚则建议,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策层层细化、落地见效。

附件: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疗反腐聚焦更加精准骗保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