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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6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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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不是一般劝善,教人做好事而已,因果,是人间的实相,也是高深的哲学;有因必有果,其准确性连现代的计算机科技也不如。

《尚书》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因果报应是人间所不能勉强,苍天所不能更易,即使*神也不能违抗的定律,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种下了横亘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因缘。

如《涅盘经.遗教品》指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

法摄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独立的特性。人可以改变天意,但不能改变天理,也就是不能改变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三际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厘测的。

我们常常听到某些人自夸说:“我什么都不怕。”这实在是幼稚、张狂而愚昧无知的诳言;人可以不怕*神,不怕生死,不怕诸佛菩萨,但是却不能不怕业报,不畏因果。

佛法里有两句具有深远意义的话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说明菩萨和众生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对因果的看法不一样。“菩萨畏因”,表示菩萨慎于始,知道“招果为因”,对于一切事理的迹象不昧不滞,能够洞察先机,防患于未然;

而众生不怕“因”,往往逞一时之快,意气用事做了再说,不能善始亦不能善终,因而无明造作一些罪业之后,害怕受到惩罚、报应,终日忐忑不安,这就是“凡夫畏果”了。

《安士全书》云:“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则不敢为恶;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荡,荡则无所忌惮。一人畏而行一善,万人即增万善;一人荡而造一恶,万人即增万恶。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乱之道也。”

维系我们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有礼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还是“因果”;法律的约束是有形的,道德礼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观念深藏在每个人心里,做严厉、正直的审判。

如果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人类的幸福、痛苦不是由神权来控制,而是由“因果”裁决,幸与不幸完全由自身所作所为而定,有了这层“因果”的体悟,随时随地都能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我的意念,以维系善良的人情风俗,那么,社会国家就能迈向祥和康庄的境界了。

因果,是保护大家的心灵法律,并不限于囿于佛法的独门妙谛。因果是不可替代的,如《地藏菩萨本愿经》所说:因果,自作自受,即使是父母兄弟之亲,都不能彼此相代,何况旁人。

过去有一位母亲,对她儿子笃信因果报应颇不以为然,屡屡对儿子说:“傻瓜!因果报应是唬人的,如果真有什么因果制裁,有妈妈替你顶,怕什么!”有一天,这个孩子被刀子割伤了手,痛得眼泪直流,做妈妈的眼看儿子血流不止,在一旁顿脚干著急,心疼却无计可施。

小小的肌肤之痛,父母都无法代替子女受苦,又何况是祸福生死的因果报应呢!所以,自己的行为要自己负责,因果报应也由自己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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