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传承大冶特色小吃,弘扬具有大冶地域特色的民间饮食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大冶小吃品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冶市“十大特色小吃”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特色小吃 你评我选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年6月15日至年6月29日,由各申报主体在6月29日前将填写完善的《申报表》(附件一)签字盖章后报乡镇*府办,再由乡镇*府筛选,加盖*府公章并于6月30日前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二)评审阶段。年7月1日至7月3日由评审小组评选出初评结果。
(三)投票阶段。年7月3日至7月7日接受市民公开投票。按4:4:2比例测算实地考察、现场展评、市民投票得分,评选出最终结果。
(四)公示阶段。年7月8日至7月15日
三、活动参评对象评选标准及要求
1.参评对象必须符合本次评选活动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我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工商部门注册、诚信守法经营、符合食品安全等级要求的各级各类小吃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都可以进行申报。
2.参评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如实切填写申报表。参评单位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特色小吃特点简介。
4.参评单位和个人免交报名费。同时,认真抓好活动评选宣传报道,突出亮点,树立典型,形成浓厚的评选活动氛围;
5.大冶市“十大特色小吃”评选标准
(1)能体现本地特色,味道纯正,有群众口碑。(20分)
(2)食材用料配比合理。(20分)
(3)未使用人工添加剂。(20分)
(4)小吃造型构思新颖,摆盘美观。(20分)
(5)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0分)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
1、授予《大冶市十大小吃》牌匾;
2、优先纳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网红产品孵化并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展示展销中心进行展览
了解更多大冶电商咨询请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