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8月2日下午16时,大冶市公安局在六楼*委会议室为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民警冯济勇举办专题授奖仪式。
仪式由大冶市公安局*委委员、*工室主任吴远国主持,市委常委、公安局*委书记、局长林海峰,公安局*委副书记、副局长吴礼彬出席仪式,经侦大队大队长朱志刚、教导员刘晓敏参加仪式活动。
仪式简洁而庄重。吴礼彬同志宣读了*石市公安局记功命令,林海峰同志为冯济勇颁授了三等功奖章、奖励证书,同时表示了祝贺!希望冯济勇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荣光!希望经侦大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积极担当作为,争取更大成绩,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公安局*委书记、局长林海峰
为冯济勇颁授三等功奖章、奖励证书
仪式结束,与会领导与身披金灿灿三等功章、手捧喜庆大红奖励证书的冯济勇同志合影留念。
▲合影留念
个人三等功获得者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冯济勇冯济勇,男,现年48岁,中共*员,现任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
▲冯济勇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冯济勇同志在侦办大冶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挥关键作用、主要作用。历时二年,横跨黑龙江、辽宁、山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湖北等8省市,先后30余次外出抓捕、调查取证,克服各种困难,成功侦破*石地区首例非接触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该案查处相关单位和企业30家,调查人,抓获嫌疑人45人,其中刑事拘留12人,取保候审15人,移送起诉22人,宣判5人,该案主犯程某某判有期徒刑12年、梁某某12年6个月、王某某8年、李某拘役4个月等不等刑期,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该案的成功侦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方面沉重打击了该类犯罪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蔓延势头;另一方面,有效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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