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鲤鱼河生态环境,提升我县人居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近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县水务局、中心镇人民*府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鲤鱼河内及沿岸的畜禽放养和养殖进行了专项整治。
鲤鱼河作为我县的“母亲河”,不仅承担着沿线农业灌溉,而且是我县饮用水源的应急取水点,加强对其保护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鲤鱼河治理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治理及升级改造,如今的鲤鱼河碧波荡漾,杨柳依依,景色迷人,成为了广大市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年,鲤鱼河被评为国家3AAA级水利风景区,今年又成功申报为省级美丽河湖。然而近段时间,市民发现,有村民在鲤鱼河内及沿岸放养或圈养畜禽,有些村民把畜禽的粪污直接排放到鲤鱼河内,对鲤鱼河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根据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我县制定禁止在鲤鱼河沿岸及河道内散养、放养畜禽的管理办法、措施,成立了由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县水务局、中心镇人民*府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鲤鱼河上游搭建棚舍从事畜禽养殖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要求限期整治;走访中还对农户进行了禁止在鲤鱼河河道内放牧及养殖畜禽的宣传,并与在河道内放牧的农户签订了承诺书,农户承诺今后不会再进入河道内放牧,切实为鲤鱼河河道长效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排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楠木村2组村民詹天龙在鲤鱼河岸边搭建简易塑料棚养鸭只,白天鸭子都放养在鲤鱼河内,由于鸭子数量大,对鲤鱼河水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工作人员动员与说服,詹天龙对整治工作表示理解与支持,愿意拆除自家养鸭的棚舍,并承诺今后不在鲤鱼河内养殖鸭子。由于养殖数量较大,一时无法处理,工作组便帮助他联系买家,帮他卖鸭子。鸭卖完后,中心镇还派应急队伍帮他家拆除棚舍。
楠木村2组村民詹天龙
“感谢中心镇人民*府的支持,帮我把鸭子卖完,这里属于农田保护区,不能搭建圈舍,这鸭子卖完了我就把棚棚拆了。”
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在鲤鱼河沿岸及河道内随意养殖畜禽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治,鲤鱼河也得到进一步的保护,群众保护鲤鱼河的意识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更好的保护鲤鱼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心镇楠木村一组一分支书记张*
“在*委*府及村民的共同努力下,这次整治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通过治理整顿,现在鲤鱼河水更清了。”
中心镇楠木村一组村民涂应丽
“现在没有人在河里放家禽了,以前河里鸭子成群,放羊的都有,影响了河水水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在河水也清了,河道也干净了,保护母亲河人人有责,希望大家永久的保护下去。”
据悉,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重点走访鲤鱼河上游河道两旁农户67户及农家乐(山庄)3个,经调查走访,发现鲤鱼河上游共有30户农户存在河道内养殖或放牧的行为(其中詹天龙户鸭子长期在河道内放养,其余29户农户偶尔在河道内放养牛、羊、驴、水禽)。楠木、梭罗和拉毕村村委会及小组干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