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发展行为。“无为而治”出自《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理念。“无为而治”思想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一再强调无为才能无不为。
所以“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的干预、顺其自然、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雄相斗,战争连绵不断,社会动荡不安。面对动荡的社会局面,思想家们纷纷提出治国安民的大*方略:名家福导礼治,儒家则主张尚贤,唯独道家老子提出无为而治。做为献给统治阶级的南面术,无为而治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从治国理*的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什么是无为?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是无所作为、消极无为的意思,其实这是望文生义。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里的“必作”利“为”鸣“治”都是有为的意思。“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以规律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不必事必躬亲。
从哲学意义上看,无为:自然;治:治理。顺应自然变化不妄为而使天下得到治理。原指舜当*的时候,沿袭尧的主张,不做丝毫改变。后泛指以德化民。无为作为中国道家文化核心思想有三层重要哲学意义。第一层意义:遵循事物的自然趋势而为,不争,即是无为。第二层意义:无为就是能放得下,有所不为。第三层意义:无是甲骨象形字与大篆金文中的“乐舞”,为是研究学习。要人们学而知其乐,指快乐的学习研究。真正的无为本义是学而知其乐。无为境界是谦卑者修行的境界;是顺应万物,以顺其和。自然和谐的语言与行为表达,是通往成功的必由之路;是圣人教化世人守弱、不争、快乐,达到“无为”。
《道德经》的哲学理念:无为其实就是无主观臆断的作为,无人为之为,是一切遵循客观规律的行为。无为,就是顺应自然科学的作为,就是合理的作为,因而也是积极的作为。指出凡事要“顺天之时,得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意”,不要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所以说:“天道无为,顺其自然趋势而为,无亲无疏,无彼无己也”。无为而治:以顺应民众的需求为重点来治理国家,不要强加少数人的意志就可以很轻松或者说很顺利的治理国家!“无为而治”本来是道家的治国策略,所以治国是无为而治的第一应用。为了贯彻无为而治的方针,既要抛弃各种*绩主义和形式主义,也要抛弃“为人民谋幸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仁*理念,宽刑简*、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尽量靠万民的自为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无治无不治,自己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即可;同时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信任和依靠下属,让下属去完成各项工作,自已主要做好识人用人的工作。
道家“无为而治”思想作为一种治国之术,对后世安邦治国影响很大。中国历史上的五大太平盛世,都直接或间接是在道家理论指导下取得的。纵观道家思想的治国经邦实践找到一个规律,那就是历史上一些朝代开国前期,统治者采取道家的无为而治、垂拱而治、休养生息、轻税减赋等思想治理国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汉初的*老*治成为后世效法的典范。[1]
[1]参见“无为而治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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