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源
听见更多法律故事,这里是法鹿人物,我是徐源。本期给你分享的人物是春秋时期著名*治家、被誉为“华夏第一相”、“法家先驱”的管仲。
提起管仲,我们或许会想到他和鲍叔牙“管鲍之交”的佳话、想到他辅佐齐桓公成就“春秋第一霸”的伟业。实际上,管仲也是最早提出“法治”主张的思想家,其思想不仅得到了法家韩非、商鞅等人的发扬延续,还为孔子所颂赞!即使今日,我们常说的“以人为本”、“以法治国”,都与管仲的思想一脉相承。也正因如此,常有人戏称管仲是一名“穿越者”。
管仲的前半生,可谓颠沛流离。他三次做官,三次被罢免,还因为打仗时当逃兵而被人唾弃。而他人生的巅峰,却要从一次刺杀行动说起。当时齐国的国君齐僖公驾崩,太子诸儿也就是齐襄公继位,其后齐襄公又被公孙无知所杀,导致齐国一片混乱,一时之间没有国君。齐襄公两个逃亡在外的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见时机成熟,都急忙设法想回到齐国,去寻求夺得王座的机会。这时,管仲主动向公子纠请缨,前往堵截谋杀公子小白,却被公子小白装死逃过了一劫。最后,公子小白顺利地登上了王位,成为了齐桓公。齐桓公上位后,本想杀了管仲一雪前耻,但鲍叔牙却向齐桓公进言,成功说服齐桓公接受管仲,并拜管仲为相,从此拉开了齐国复兴称霸的序幕,管仲也踏上了践行他法治思想的广阔舞台。
管仲称相后,提出了“以人为本”和“以法治国”的理念。
在法的概念方面,管子提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意思是说,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如果没有法,国家就将混乱不堪,人们的行为将没有规矩约束。这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法是一种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在内在逻辑上高度一致。法是“尺寸也、绳墨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意思是说,法一定要具有客观标准,不能因人、因事、因地而随便发生变化。“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意思是说,法是天下的最高准则,天下的万事万物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法的功能方面,管子说:第一,法能够立规矩、正行为;第二,法能够定名份、止争端;第三,“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意思是法能够富国强民、建功立业,还能够惩奸除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第四,“法者将立朝廷者也”,意思是有了法才能够树立朝廷的威信;第五,“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意思是法能够统一老百姓的行为。
在法的实施方面,管子又说:“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意思是作为国家的治理者,首先要依靠法律,而不能依靠自己的小聪明和卑鄙的阴谋诡计,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要以公众的利益为重,不能只考虑个人私利,只有依靠事先指定的法律,民众才能去遵守法律,社会才能有秩序的运行。
管子还提出:“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意思是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功能,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置于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使法自君出,但是法律高于意欲,君主也应带头遵守法律,君主不得随意更改法律,也应有悟守法律的义务,并要求官吏和百姓同样遵守法律。
在“以法治国”理念的帮助下,齐国不断发展壮大,很快就扭转了国家经济状况,极快地缓和了国内的阶级矛盾,让国力日渐强盛起来。
在管仲看来,道德、法律、经济是密不可分的,经济改革是使国家富强的前提,也是使人们遵守礼义法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物质基础。管仲很重视道德的作用,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维”;但他反对空谈礼义法度,漫谈仁义道德,在他看来,老百姓如果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自然会蔑视国家的法令,更不会懂得礼义廉耻为何物。只有先解决好人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使人民免于受冻挨饿,才谈得上贯彻法令和申明教化。因此他提出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著名思想。
管仲“以法治国”理念的提出,早于西方几百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治理原则,可以说是华夏文明对人类的杰出的、不朽的贡献。齐国的快速强大,足以说明法治确实是治国首选。
而在管仲去世后,齐国的法治改革就此终止,国内大乱,大夫之间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君臣不理国事而只谋私利,导致宫廷内乱,齐桓公最终却落得一个饿死宫中的下场,进一步说明了管仲法治思想的重要性。
管仲是中国历史上倡导改革的第一人。虽然他的改革只是量变型的,没有像后来的商鞅变法那样引起社会的根本性变革,但是改革对推动齐国的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他所主张的“富国强兵”“与民分货”和“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等,都是与后来的法家一脉相通的,,这也是后人称他为“法家的先驱”原因。在中国法制史上,管仲无疑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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