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办发〔〕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大冶市乡镇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医院各乡镇医疗机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计划定向在大冶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中招聘临床医师1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1、受到*纪、*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及*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年6月11日至年6月16日登陆*石市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