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审批“电子通行证”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为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农业春耕生产物资、养殖业生产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复工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
非疫情防控车辆、私家车辆请勿申领。
由委托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运输企业单独申报)。申领人需向出发地指挥部申请。出发地指挥部原则上不得审核起止地均不在本辖区的通行证申领事项。
*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本级电子通行证审核发放,大冶市、阳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电子通行证审核发放。大冶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阳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白天,晚上。
二、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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