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蔡明仪)日前,*石公布一组数据:近5年来,*石城市绿地覆盖率提升1.45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1%。
在山青水绿的背后,凝聚着检察监督护航生态文明的法治力量。*石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大局,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让好山好水更显生态美。
两岸青山披“绿”装
码头岸线“石堆变公园”,清风拂面,青草翠绿;开山塘口“临江披绿衣”,边坡覆土加固,近30万株树苗长势喜人;厂区内,投入万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封闭运作,没有粉尘,没有噪音……这是笔者在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看到的场景。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重化工企业,位于阳新县富池镇滨江工业园,紧靠长江。
靠山吃山,挖山不止。年至年,该企业曾持续越界开采矿石,直至被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靠水吃水,隐患突出。年至年,该企业擅自在临江码头修建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污泥直排长江,并在长江河道内堆放大量渣土,直至阳新县检察院对县水利局提起行*公益诉讼。
案子办了,被破坏的矿山和渣土成堆的江边码头怎么办?
“谁破坏,谁修复”。案件办理过程中,阳新县检察院引入生态检察恢复性司法理念,五年来,持续跟进监督该企业的生态修复状况。
从年开始,该企业先后投入万元进行矿山修复、码头治理。五年过去了,不仅长江边的生态颜值“亮了”,企业产值也“刷起来了”。
“两起案件倒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在技改上加大投入。如今产值不减反增,去年向县*府纳税1.52亿元,比四年前增长了近万元。”娲石矿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梁于友笑着说,虽然是水泥产业,却不再是粉尘满天飞的“灰色企业”,而是全国能效领跑者企业和绿色工厂。
在大冶市狮子山,随着无人机的视角俯瞰,53.4亩的林地上,近万棵树苗映入眼帘,郁郁葱葱,绿意盎然。曾经因非法占地施建而裸露的林地,因*石港区检察院对原*石市林业局依法发出的检察建议和行*机关的积极履职,全部得到恢复。
因祭祀引发森林大火,致火灾过火面积97.5亩,铁山区华家村村民华某被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被判了刑,还要义务参与草甸山火烧迹地植树造林。
“恢复性司法”的重点在“恢复”。从探索替代性修复渠道、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到让生态破坏者变成环境修复者,*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案件中,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防止出现“人判了,山荒了,地也脏了”现象,将生态检察理念融入城市血脉。
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起诉件人;办理件破坏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追缴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和水土保持费.2万元,修复被破坏的土地亩,让襟江环湖、依山傍水的*石成为一个“显青山,露绿水”的城市。
一湖春水向“清”流
*石,临江而立,因水而兴,江河湖库众多。让一湖春水向“清”流,*石市检察机关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长江流经*石境内76.87公里,为了让长江水清、岸绿,*石市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沿江码头、非法捕捞、船舶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
码头已整体搬迁,水源地得到保护,长江岸线植被已恢复绿化……在长江沈家营段,原沈家营有色码头已华丽转身,蝶变成了今天的美丽生态公园。
曾几何时,这里是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阴极铜和硫酸产品外销转运专用码头,每年转船运输近80万吨浓度为98%的浓硫酸。
年7月,*石港区检察院接到有色码头硫酸运输可能污染环境的线索后,多次赴实地开展勘验、调查工作。同年8月,该院向*石市环境保护局*石港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有色码头监管,严防硫酸泄漏。
年8月,跟进监督过程中,该院调查发现,有色码头原址的硬化地面未进行破除复绿,滩地未进行补植复绿,遂向*石港区建设管理(农林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因地制宜地做好有色码头搬迁后的岸线生态修复工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两份检察建议受到当地*委*府高度重视,在*石港区*府的大力推动下,如今的有色码头已建成市民休闲、游乐的码头公园。
溯江而下,在长江南岸阳新县富池段郝矶湖堤内,曾经严重影响堤防、防洪安全和长江生态的家园砖厂,已整体拆除,搬迁至滨江工业园。
年,阳新县检察院在办理家园砖厂搬迁案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制度,协调企业、*府及相关行*部门,解决砖厂搬迁地、搬迁费用问题,让案子办了,企业也红火起来。
如今,行走在*石长江两岸,一边是留白,生产岸线大幅退后;一边是增绿,生态岸线持续推进。全市长江沿线已完成个码头清场工作,共复绿植树14万余棵,复绿面积亩,93个码头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生态修复。
环境治理“沁”人心
“环境整治了,空气都清新了。”6月3日,大冶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姚浙慈和人民监督员皮建*回访大冶市金山店镇某石料加工厂时,只见该厂已全部停产,厂区路面已硬化、清洁,排水沟已建设完工,裸露在外的土方也复绿了。
“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周围的老百姓每天连窗户都不敢开。”年9月,*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向*石市检察院交办了一条金山店镇某石料厂污染环境案件线索。
随后大冶市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了解到,因环保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该石料厂便夜晚加工生产,白天佯装停业整顿。
检察官遂深夜赶往现场调查取证。“还没走到石料厂,就听到机器的轰鸣声,路边的树木上全是粉尘。”办案检察官回忆到,厂外省道上砂石散落,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进出出,废水污泥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到场外的自然沟内,石料厂内工人们正在作业,堆放的砂石没有任何有效的防尘措施。
经调查发现,该石料厂主要经营石料和石灰加工,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堆放的砂石等物料未采取围挡和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理。但直到检察官现场调查,该石料厂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该院随即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连同现场勘验照片一并送达,敦促其履职尽责,依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处理措施,有效制止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履职,依法对该厂作出了停产整顿的决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困扰周边老百姓多年的污染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我们很敬佩检察院敢啃硬骨头,解决群众急盼难愁问题的勇气和担当。”*石市、大冶市两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对检察院的做法表示高度肯定。
空气质量改善,群众由衷点赞。石料厂周边的村民感叹,好环境是“治”出来的。
“这个‘治’,就是法治的力量,就是检察机关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体现。”*石市检察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表示,将继续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点带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