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大冶市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是“青铜故里、千年古县”,也是中国劲酒之都、现代产业新城。近年来,大冶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赛迪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位居第79位;距离武汉仅半个小时、鄂州花湖机场仅20分钟车程,*石大冶湖高新区、*石临空经济区已经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热土;半城山色半城水,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近年来,大冶市委坚持*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一体精准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人才支撑。年,大冶市继续实施“招硕引博”计划,继第一批引进86名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基础上,再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大冶市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纪、*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大冶市区域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在读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及*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有关*策待遇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八级聘任;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连续3年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元的学位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元的学位津贴。
3.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大冶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按大冶市有关*策执行。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大冶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6.其他*策。引进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年6月7日10:00至6月17日17:30登陆*石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