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冶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9月11日,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抓获三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经查,三人曾多次窜至鄂州、阳新等地以撬门入室和剪线搭火的方式盗窃财务和摩托车。
9月4日早上,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接到居民彭女士报警,称9月3日晚上放在某公司东边车棚的五羊本田白色摩托车被盗,价值余元。
接警后,金湖派出所副所长石勋锦迅速带领队员赶赴现场,民警第一时间调取查看附近“天眼”视频,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调查范围。根据视频显示,9月4日凌晨,一名身着连帽卫衣的男子,将摩托车盗走。经进一步查证,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卫某宝,19岁。
据查获,当晚接应卫某宝的还有其他两名男子,分别为其朋友邹某梁和邹某友。
9月8日下午,金湖派出所通过视频组缜密侦查,发现卫某宝等三人的行踪。副所长刘俊、石峰带领视频侦查小组队员立即前往刘仁八镇刘桥村和三策村将卫某宝等三人抓获。
经审讯得知,9月3日晚10时,卫某宝骑一辆摩托踏板车送其他两人回家,行至大冶中商平价超市附近时,卫某宝对其他两人说:“三个人坐一辆车太挤了,我们再去“顺”辆车怎么样?”两人都表示同意。
三人边走边寻找目标,行至金湖街办某公司门口时,卫某宝停下车,让邹某梁等两人在门口放哨,自己则带着老虎钳、梅花起、钻子等作案工具翻过围墙进入到停车场里面。十几分钟之后,卫某宝骑着一辆白色摩托车按着喇叭从正门出来,之后三人迅速逃离现场。
经查,卫某宝5月30日因盗窃被大冶市公安局殷祖派出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仍多次作案,自6月至9月间,卫某宝要么个人单独行动,要么伙同他人窜至其他地方入室盗窃财物和盗窃摩托车,作案十余起,盗得硬币、白酒、一些金银首饰和摩托车四辆。其中两辆摩托车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扣押,一辆变卖,一辆留着自己使用。
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将卫某宝变卖和自己使用的摩托车查获,正在联系失主,尽快将摩托车退还失主手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卫某宝、邹某梁、邹某友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大冶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平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