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冶法院同武汉城市圈的四家法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在梁子湖畔举行环梁子湖水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达成统一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审判裁量标准共识。
大冶法院*组成员、副院长柯劲松参加会议,并介绍该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近三年来,大冶法院共审理环资诉讼案件55件,判令当事人补种树木余棵,增殖放流鱼苗1.8万尾,缴纳生态赔偿款20万元。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分子。二是加大行*公益诉讼审理。加强协调配合,精心审理行*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青山绿水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不断创新模式。探索审理环资案件专业化之路,在保安、还地桥、金牛“三角布局”保护区,织密梁子湖水域生态保护网。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推动集中治理水环境污染源40场次,宣传环保知识20余次,引导群众参与河湖管护,形成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会上,五家法院就如何避免同类案件出现差异化裁判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将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强化“城市圈”法院之间协作,开展环梁子湖区域内环境资源审判信息汇总分析。同时,还将通过对环境资源案件研究讨论和要案会商,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对于跨区域的重大敏感或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个案会商等形式,推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会后,五家法院还组成巡查队伍,登船巡查梁子湖生态环境情况,登上青山岛,查看增殖放流点、鸟类栖息地现状,走访沿岸渔民禁捕禁渔后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向岛上居民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据悉,这是5家法院自年6月26日签订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后的“再聚首”,为进一步加强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大冶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为契机,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生态环境和公正司法的美好需求,努力为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标题:《守护一湖碧水法院再出新招大冶法院携手武汉城市圈法院共商环资审判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