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多番打听找到农业银行华厦支行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银行负责人专门指派人员联系了余砚文。3月11日上午,余砚文将手机里早早拍下存好的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照片、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发送给了银行工作人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办理,被执行人骆某某户头上15万余元被成功冻结。
余砚文对此事为何如此着急,从3月6日就开始着手准备呢?原来该案的被执行人骆某某是某单位退休职工,因为参与买码向亲戚同事等借款近多万元,后无钱归还,最终成为9个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多次查询她的财产状况,发现骆某某除了退休工资,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不及时冻结这笔资金,很可能就会被骆某某转移出去,那么9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保障。案件送到余砚文手上时显示上次冻结时间为年3月11日,到期之时又恰逢疫情特殊时期,尽管防控任务艰巨几头忙,余砚文也没有忘记这件事,及时联系续冻了账户。
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执行干警均投身防疫一线,慎始如终执行防疫任务,换班之余没有选择在家中修整,而是来到办公室对在执案件进行摸排,对终本案件进行清理,对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及时退出执行程序,利用网络系统查控被执行财产、账户,防疫期间冻结执行款多万元……法院执行人的身上或者心里都有一个只有他们自己才看得懂不会忘的“小本本”。
来源:大冶市法院原标题:《防疫执行人的小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