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非常及时,多亩土地终于复活了!”近日,大冶法院还地桥法庭庭长尹泓成功调解5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与被告*金湖某生态公司双方当事人均给法官点赞。
案情回顾
年至年期间,大冶市还地桥镇土库村、长岭村、村民余某等3人分别将余亩集体土地流转给*金湖某生态公司用于农业开发,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补充协议》。土地交付使用后,某生态公司支付了部分土地流转租金,剩余土地流转租金拖欠未付。2村委会和3村民分别将*金湖某生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并返还耕地,判令被告支付流转费、管理费等共万余元。
“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一旦终止合同,前期投入的万元就打水漂了!”还地桥法庭书记员吴力等送达传票时,公司董事长陈某满腹苦水。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尹泓陷入深思,欠付这么多租金,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无法律障碍,但是,适值春耕时节,合同一旦解除,土地仍然一时难以恢复原状,多亩土地的闲置,给村委会、村民造成当季种植的损失难以估量,而被告公司的前期数千万元的投入亦无法挽回。为此,尹泓决定多做双方调解工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减少村委会和村民经济损失。
尹泓一行多次驱车到原告和被告公司,主持2次集中调解和无数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