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大冶警方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2人,查扣涉案船只1艘,成功摧毁在保安湖域“组织、捕捞、运输、销售”一条龙非法捕捞犯罪团伙。该团伙自年4月以来非法捕捞30余次,捕获长江野生渔获物余斤,非法获利余元。
▲年7月29日,公安局*委副书记、*委张志华带队到东风农场协调督办禁渔工作
自年7月大冶市公安局成立禁渔办,并以保安湖为重点在东风农场设立禁渔工作专班后,专班人员采取湖面巡逻、抓获现场为主破获了一批非法捕捞案件。随着巡逻力度加大,专班人员发现在深水区出现渔网等非法捕捞工具。
▲侦查发现可疑船只针对该情况,为进一步加大震慑力度,东风农场禁渔工作专班组织以破案、打击为重点,由专班负责人、站前派出所教导员丁兆*带领环保大队副大队长许恢龙、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刘伟三人沿保安湖区14个村和保安湖管理处3个执勤点进行调查摸底。
▲保安湖区保护范围经过大量的前期侦查,年12月,禁渔工作专班掌握到保安镇居民柯某胜等人“非法捕捞”的线索。
▲年12月2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江新专题调研该案
12月2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江新听取禁渔专班线索汇报后,当场决定成立“12.2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专案组,由环保大队大队长华成琼牵头,多部门、多警种联动,全力侦办以柯某胜为主的非法捕捞团伙,力争达到打击一批,整治一片的效果。
▲“12.2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专案组研判案情
专案组兵分三路,组长华成琼带领精干警力侦查研判该团伙成员及个人信息;站前派出所教导员丁兆*一行继续巡查湖面、外围调查收集证据;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柯贵臣则带领刑侦民警展开秘密抓捕行动。
▲专案组民警在武汉抓获嫌疑人柯某胜年1月4日,摸清柯某胜在武汉活动的线索后,专案组当即启动收网行动。1月5日,柯某胜在武汉新洲被抓获到案。
经查,以柯某胜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在保安湖水域使用深水渔网等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渔获物通过该团伙中一名经营鱼摊的男子自收自卖或销售给其他鱼贩。
今年42岁的柯某胜住在保安街,没有正当工作的他于年4月伙同保安镇芦嘴村村民王某仙(男,76岁)、王某马(男,62岁)通过在保安湖非法捕捞水产品销售以非法获利。
“刚好我认识一个在保安菜场卖鱼的摊贩张某毕,于是我们就协商好每次捕的鱼低价给他,由他负责运输销售。”
▼嫌疑人王某仙、王某马接受警方审讯
据柯某胜交代,年4月以来,他伙同王某仙、王某马三人在保安湖区非法捕捞达30余次,每次都选择深夜“动手”,三人用装上螺旋桨的小木船把千余米的深水渔网送至深水区,一人架船,两人放网,然后过三四个小时去收网,最多一次渔获达公斤。得手后便由张某毕运走自收自卖或者销给其他鱼贩。
截止目前,该团伙累计捕获渔获物余斤,非法获利一万余元由柯某胜、王某仙、王某马三人平均分配;张某毕则赚取中间销售差价。
“捕捞30余次,次次成功避开禁渔专班的湖面巡查,这点我们觉得很可疑。”据专案组民警介绍,在柯某胜等人的背后,还藏着一只“内*”。
“我们有禁渔专班湖区巡逻的排班信息,每次都避开这些时间段去捕捞,从没被发现过。”据柯某胜供述,因警方大力开展禁渔禁捕工作,各水域巡查都十分严格,为了避开公安机关的巡查打击,他们把主意打到了“内部人员”身上。
柯某胜等人“瞄准了”保安湖管理处湖区管理员辛某民(男,53岁),每次捕捞后便分一些渔货物给辛某民。被“好处”打动的辛某民将湖区巡逻信息提供至柯某胜等人,便于他们夜间实施非法捕捞。
▲嫌疑人辛某民接受警方审讯目前,柯某胜、王某仙、王某马、张某毕、辛某民五人均已到案。至此,这一“组织、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团伙被大冶警方“一锅端”,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目前,嫌疑人柯某胜、张某毕、辛某民均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王某仙、王某马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规定,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电、炸鱼等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较轻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定性为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处罚。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大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