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代表
史洪斌代表
严琦代表
韩秋香代表
熊永俊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外出谈业务,可人还在接受社区矫正。商机稍纵即逝,眼看企业经营即将停滞,怎么办?
“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解决了企业负责人在社区矫正期间外出经营的难题。后来,我听说这家企业还申报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说,检察履职挽救了一家民营企业,保住了企业职工的饭碗。”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群工作部文化艺术顾问、湖北省*石市肢残人协会主席李莉,向记者讲述了大冶市检察院的一个办案故事。
李莉代表故事里涉及的这项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通过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检察监督,依法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松绑”的举措表示赞许。
动态监管让社矫对象“出得去”
年7月,社区矫正法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如何转化为具体的法治实践?在湖北省*石市,当地检察机关设置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的监督申请做到“当日来”“当日转”,督促司法行*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快速审批。
“通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松绑’,是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莉代表如是说。
“检察监督不仅要依法依规,也要体现人文关怀,服务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国人大代表,九三集团铁岭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委书记、总经理史洪斌看来,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新时代对检察履职提出的更高要求。
史洪斌代表向记者介绍了他